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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96.11.30金管保四字第09602564381號函修訂
華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85.07.01台財保第851793208號函核准
華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95.11.24(95)華企字第168號函備查
華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條款 95.03.17
(95) 華企字第024號函備查
華南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95.03.17 (95) 華企字第025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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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險 種 |
承保範圍 |
保險金額/賠償額度 |
強
制
險 |
強制責任險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體傷、殘廢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依契約對受害人負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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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 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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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殘廢最高1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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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1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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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制規定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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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範圍不包括財物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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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險 種 |
承保範圍 |
保險金額/賠償額度 |
任
意
險

主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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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體損失險甲式
(全 險) |
1. |
碰撞、傾覆 |
2. |
火災 |
3. |
閃電、雷擊 |
4. |
爆炸 |
5. |
拋擲物或墜落物 |
6. |
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
7. |
不屬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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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式車體險及乙式車體險有基本自負額(3000/5000/7000)、1萬、2萬共三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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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包括配偶、其同居家屬、四親等內血親、三親等內姻親、雇用之駕駛人及所屬之使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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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範圍包括被保險汽車救護費用、合理拖車費用及修復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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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受酒精類或違禁藥物影響駕車而發生意外事故,屬不保事項,故不予理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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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體損失險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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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碰撞、傾覆 |
2. |
火災 |
3. |
閃電、雷擊 |
4. |
爆炸 |
5. |
拋擲物或墜落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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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體損失險丙式
(車碰車) |
被保險汽車在保險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本公司始負賠償之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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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方車輛肇事逃逸,經憲警現場處理及保險公 司查證屬實,亦負賠償之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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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採免自負額承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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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損失險 |
偷竊、搶奪、強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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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第三人責
任險 |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受有體傷或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之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契約負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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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就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部份進行理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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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險保險金額:
最低200萬元,最高1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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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損險保險金額:
最低10萬元,最高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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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損理賠範圍包括運費、修復費用、補償費用及其他財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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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險 種 |
承保範圍 |
保險金額/賠償額度 |
需先投保的主險 |
任
意
險

附
加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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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洪水險 |
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因雨積水所致之毀損滅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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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投保「車體險」始得加保 |
零件被竊險 |
固定裝置於被保險汽車上之零件及配備,單獨被竊所致之毀損滅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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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際投保金額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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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自負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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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賠償金額最高以實收保險費之六倍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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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投保「竊盜險」始得加保 |
酒償責任險 |
因受酒類影響之人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之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契約負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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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際投保金額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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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肇事責任經法院判決屬公共危險罪,本公司得依契約追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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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
第三人責任附加乘客體傷責任險 |
駕駛人及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之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而致死亡或體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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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數以行車執照所載人數為準,亦可投保駕駛人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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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傷保險金額:
最低2萬元,最高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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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殘廢保險金額: 最低10萬元,最高1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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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
竊盜代車費
用險 |
被保險汽車發生竊盜損失後尋車期間代用車之費用由保險公司提供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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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際投保金額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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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損失險代車費用依報案後失竊日數計算,最高給付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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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投保「竊盜損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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