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電子報  
 
保 障 內 容
保障內容常見問題要保書下載
 

如需專人服務或投保,請於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AM8:30~PM6:00)來電洽詢!

 
 

                92.04.04 華企(92)字第004號核備、95.08.10金管保二字第09502069411號函修訂
                96.08.31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9.01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96.08.31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9.01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B號令修正

 
 
保險類別 投保計畫

保 障 內 容

行 程

計畫A 個人責任險+意外傷害死殘 國內外行程
計畫B 個人責任險+意外傷害死殘意外傷害醫療 國內外行程
計畫C 個人責任險+意外傷害死殘旅行不便險 限國外行程
計畫D 個人責任險+意外傷害死殘意外傷害醫療+旅行不便險 限國外行程

保險內容

說明

1. 個人責任保險

l 保險金額:最高賠償新台幣10萬元

l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從事旅遊行程中,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行為所致之意外事故,致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負損害補償責任。

2. 旅行平安險

l 因意外事故死亡及殘廢(有年齡及投保金額限額,請參考下表)

l 投保附加傷害醫療:保額為意外死亡殘廢之10%
(有年齡及投保金額限額,請參考下表)

3. 旅行不便保險

最高賠償金額

行李延誤

最高賠償1萬元

行李遺失

最高2萬元

額外住宿及額外旅行費用

3,000元/每日,最高2萬元

旅行文件重置費用

最高賠償1萬元

家屬看護費用

最高賠償10萬元

劫機事故

5,000元/每日

行程延遲

3,000元/每日,最高賠償1萬元

行程短縮或取消

損失金額之50%,最高賠償3萬元

(詳細內容請見保單條款)

     
 
投保年齡規範
(1) 旅行平安險投保年齡及保額之限制:
 
投保年齡(足歲 )
0-14歲
15-19歲
20-65歲
66-75歲
身故及殘廢
200萬
300萬
1000萬
300萬
傷害醫療
5萬、10萬、個人意外保障之10%
 
(2) 同一行程、同一被保險人,於本公司投保旅遊綜合保險,投保金額均依上述限額辦理,如購買一張以上保單,合計保額超過該項規定者,本公司仍以該年齡投保限額規定承保之,超額部份由本公司批減保額,並予以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