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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外旅遊均享有:SOS海外緊急救援服務(886)2-6619-9236(限意外傷害所致)
- 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華南產險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
- 自110/09/01起,調整線上投保險種,詳細內容請參閱實際投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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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26.7%,最低20%。
- 如要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10-850)或網站(網址:https://www.south-china.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國內旅遊保障項目
承保項目
個人責任保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行為所致之意外事故,致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失,依旅行地法律規定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之保障。
主要給付項目
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保險金
保險金額(新臺幣)
500,000元(限額)
旅行平安保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死亡、失能或重大燒燙傷之保障。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最高以1,000萬為限(參考年齡及投保金額規定)
傷害醫療保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於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之保障。
傷害醫療保險金給付(實支實付型)
20,000元(限額)
大眾運輸交通工
具增額
具增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依約定給付失能或身故保險金。
意外傷害事故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100萬/200萬(限額)
旅行綜合保險
旅行期間居家竊盜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竊盜致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住居所之建築物毀損或其內動產毀損滅失,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但該毀損之建築物以被保險人自有者為限。
50,000元(限額)
行動電話被竊損失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強盜、搶奪及竊盜事故致行動電話滅失時,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於每一次事故,須先負擔所約定之自負額25%。
15,000元(限額)
食物中毒慰問金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食物中毒事故,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依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3,000元(定額)
- 旅遊地區限台、澎、金、馬地區,投保時被保險人必須身在台、澎、金、馬地區。
- 投保天數最多30天,保險期間可包含家中出發到回程返家為止,保障更完整。
- 詳細承保內容請參考「保單條款」,華南產險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
國外旅遊保障項目
承保項目
個人責任保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行為所致之意外事故,致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失,依旅行地法律規定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之保障。
主要給付項目
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保險金
保險金額(新臺幣)
20萬(限額)或50萬(限額)
旅行平安保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死亡、失能或重大燒燙傷之保障。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最高以1,000萬為限(參考年齡及投保金額規定)
大眾運輸交通工
具增額
具增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依約定給付失能或身故保險金。
意外傷害事故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失能保險金。
200萬(限額)或300萬(限額)
傷害醫療保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於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之保障。
傷害醫療保險金給付(實支實付型)
最高以旅行平安保險之保險金額10%為限(參考年齡及投保金額規定)
海外突發疾病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急診或門診診療時,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在海外實際發生醫療費用依照本附加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之保障。
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最高以旅行平安保險之保險金額10%為限(參考年齡及投保金額規定)
旅行綜合保險
旅行期間居家竊盜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竊盜致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住居所之建築物毀損或其內動產毀損滅失,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但該毀損之建築物以被保險人自有者為限。
40,000元(限額)或100,000元(限額)
行動電話被竊損失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強盜、搶奪及竊盜事故致行動電話滅失時,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於每一次事故,須先負擔所約定之自負額25%。
5,000元(限額)或15,000元(限額)
現金竊盜損失補償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遊期間內,其隨身攜帶或置存於旅館房間內之現金因遭遇竊盜、強盜與搶奪等事故而致損失,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現金係指現行通用之紙幣、硬幣、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
30,000元(限額)或50,000元(限額)
信用卡盜用損失補償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時,因下列事故致其所擁有且穿著或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攜帶之可攜式小型電腦、衣物或個人物品遭受毀損滅失,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一、竊盜、強盜與搶奪。
二、因其所住宿之旅館或所搭乘之商用客機、輪船、火車等三類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毀損滅失或遺失。
一、竊盜、強盜與搶奪。
二、因其所住宿之旅館或所搭乘之商用客機、輪船、火車等三類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毀損滅失或遺失。
30,000元(限額)或50,000元(限額)
家屬看護費用
被保險人於旅遊期間內遭受非因本契約約定不保事項而引起之意外事故,所致之死亡或重大傷害,必須安排被保險人之家屬前往照顧傷者或處理死者善後所發生之合理且實際費用,包括食宿、交通、簽證、傷者運送、遺體或骨灰運送等費用。
100,000元/限額
劫機事故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飛機,因遭劫持致延誤行程逾二十四小時以上時,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被保險人每人每日保險金。
5,000元/日
食物中毒慰問金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食物中毒事故,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依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食物中毒慰問保險金」。保險期間內以給付二次為限。
3,000元(定額)
海外旅行不便險
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等費用之保障。
旅程取消
被保險人於預定海外旅程開始前七日至海外旅行期間開始前,依約定範圍之事故(詳條款)致其必須取消預定之全部旅程,對於被保險人無法取回之預繳團費、交通、住宿及票券之費用,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10,000元/限額
班機延誤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所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5,000元/每4小時,最高上限15,000元
旅程更改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約定範圍之事故(詳條款)致被保險人必須更改其預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理賠之責:
100,000元/限額
行李延誤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其隨行託運並取得託運行李領取單之個人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處理失當,致其在抵達目的地六小時後仍未領得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5,000元(定額)
行李損失
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下列事故致其所擁有且置於行李箱、手提箱或類似容器內之個人物品遭受毀損或滅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但保險期間內以給二次為限。
一、竊盜、強盜與搶奪。
二、交由所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託運且領有託運行李領取單之隨行託運行李,因該業者處理失當所致之毀損、滅失或遺失。
8,000元(定額)
旅行文件損失
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本次旅程使用之旅行文件被強盜、搶奪、竊盜或遺失時,本公司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5,000元(定額)
國外旅遊均享有:海外緊急救援服務 (886)2-6619-9236 (限意外傷害所致)
- 旅遊地區限台、澎、金、馬以外地區,投保時被保險人必須身在台、澎、金、馬地區。
- 投保天數最多30天,保險期間可包含家中出發到回程返家為止,保障更完整。
- 詳細承保內容請參考「保單條款」,華南產險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利。
投保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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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限制
會員需與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且需為本國籍 及年滿20歲 以上具行為能力之自然人。需投保歐洲申根專案者,請洽本公司各服務據點櫃臺辦理投保。 -
投保限制投保時,
被保險人必須在國內(台、澎、金、馬地區) ,被保險人如在國外或已出發者,不可投保。 -
投保時間會員1人投保,無論是國內旅遊或國外旅遊,出發時間與投保時間最短須
相隔1小時 ,完成後即可享有完整的保障; 會員及家人一起出遊(多人投保),需於出發前7天投保,並於投保後3天內回傳親簽要保書 ,保單才會成立。 -
受益人限制網路投保之旅行平安保險之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限指定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配偶或法定繼承人 。(依據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七點規定辦理) -
保單內容修改
訂單經本公司核保完成後,如需變更投保資料(例如:延長或縮短保險期間),煩請填妥「旅行綜合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並傳真至客服中心,本公司將於收到後,於1個工作天內以Email通知您(例假日順延至上班日),如未接到本公司人員通知者請主動來電確認,謝謝!
年齡及投保金額規定
投保年齡
旅行平安保險
未滿15歲
暫停銷售
滿15歲-70歲
1,000萬
(多人投保,國內
最高500萬)
(多人投保,國內
最高500萬)
滿70歲-75歲
300萬
滿75歲-80歲
300萬
傷害醫療保險
旅行平安險保額之5%或10%(國內限額2萬)
不予承保
海外突發疾病
旅行平安險保額之5%或10%
不予承保
- 「多人投保」國內旅遊方案,旅平險最高保額500萬元。
- 傷害醫療保險,國內旅遊方案限額2萬元。
- 恐怖主義行為限額給付附加條款,理賠上限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 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之保險金額以1,000萬為限。
- 被保險人總投保家數以二家(含本公司)為限。同一行程、同一被保險人,以不同投保通路投保本公司旅行綜合保險,其旅行平安保險之保險金額合計以不超過2,000萬元為限,超過2,000萬元者,本公司不予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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